梓桐

“爱不能被简化为相遇。”
“爱那些您无法看见第二次的事物。”
“爱的敌人,内在于爱之中。”

作者的话|从理科生到文科生的转型

在14岁以前,我一直坚定地认为自己是个理科生,而且也一直这样被外界期许着。现在再回想起来——好险,我差一点儿就被塑造成了这样的人。

我知道,站在今天的这个立场上来说这句话可能没什么人会信,甚至还会平添许多矫情、造作的嫌疑。但那确实是真实发生过的事,尽管大多数情况下那并不是我自己做出的决定。

当时,整个社会弥漫着一股“理科至上”的潮流,大街小巷上出现了“学好数理化,走遍天下都不怕。”这样的标语。同时,因为初高中招生时一边倒的政策导向,理科类的补课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大批涌现出来。更有甚者总结出了“四大名补”,即四大有名的补课机构,像什么大家耳熟能详的学而思、菁英、精锐……这些地方我都有去补过课。

为什么我会把男主人公卫冕同学设定在四年级才开始学奥数呢?因为我自己就是这样的。然后补课机构的老师告诉我,四年级才开始已经有点儿晚了。不过后来他很器重我,一直跟我妈说我有学数学的脑子。没让他失望,我后来居然真的拿奖了,不过只是压线的三等奖罢了,不像小卫同学这么厉害,轻轻松松就能拿一等奖。

上了初中以后,开始学物理,我也尝试着搞过一点点物理竞赛,不过我学得很糟糕,一点也感受不到公式规律与机械装置的美。而且因为前期基础打得很不牢,我越是想往上走,碰到的钉子也就越多。对于难点,我毫无去弄明白的心情;对于难题,我望而生畏,消极逃避;对于稍微需要绕点儿弯子的题,我放弃思考,缴械投降。最后,终于还是放弃了它——也许,我真的不是搞竞赛的料吧。

那个时候,初三刚开学,我发现我在学校里的考试也很糟糕,学压强和浮力那一章的时候,我真是彻彻底底地体验了一把绝望的滋味。也许是出于一种互补心理吧,我把男主人公的初中物竞生涯设定得特别顺风顺水,当然,也是有一种“先甜后苦更有悲剧性色彩”的考虑在里面。

再说回我自己,我后来有幸遇到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老师之一,他于当时的我来说就是一个男神一样的存在——思路清晰,深入浅出,时而很严厉,时而又很幽默。文中的李川老师可能带了一点儿他身上的影子。后来,在他的启发下,我勉强找到了一点儿希望,在平时的物理周测中也考过几次满分。

不过我还是太naive了,上了高中以后,我又被物理虐得很惨,每次都在及格线的边缘徘徊,于是我果断在3+3选科的时候没有选物理,我选的唯一一门理科是化学。

好,说到化学,这可能是我唯一坚持下来的一门理科了吧(强制性的数学除外)。初三的时候,家长们团了个老师,给我们学化学竞赛。最初是6个人,三男三女。

上课的地方极狭小逼仄,人要走动进出都不太方便——因为那本来就不是个教室,是强行借了东道主同学家的一间书房,买了白板,添购了桌椅板凳,改造成的一间小教室。

尽管那条件有点儿艰苦吧,我们学得倒还挺快乐的。

有时候老师明明已经说下课了,大家都收拾东西回家吧,可同学们却还都留在原位,说是要把他留的课后习题做完再走。然后老师就说那我先走了,剩下我们几个人安静地在那儿做题。

那时候我真的是被这种氛围感动到了,我人生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什么是发自内心地爱上一门学科。我也才意识到,好像我前14年的人生都是被逼迫着去学,至于那个东西我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,我自己也不清楚。反正糊里糊涂地就去做了,就像走镜子迷宫一般,好像哪条路都能走,又好像哪条都走不通。于是干脆横冲直撞,撞得头破血流了,就知道不行,于是换个方向接着撞。等找到出口时早已遍体鳞伤,然后强挤出笑靥说,我终于知道我热爱的是什么了。再然后悲壮地倒下,不起。

那个时候我还很天真,我以为化学就是最适合我的那条路,我以为我找到了真爱,我以为我将要为它付出一生。可惜的是,那个时候没有人告诉我,化学的spdf电子轨道是要以物理理论和计算为基础的,也没有人提前向我剧透这条路也不好走。所以我终究注定只能摸索一点皮毛,我终究没有深入这门学科去探索的能力。

上了高中以后,我更是被老李和他的化学虐得很惨——每当我觉得化学是门文科的时候,我就能被差量法和守恒法的计算给打倒;而每当我觉得化学是门理科的时候,老李上课的随机提问和概念误导就能给我雪上加霜。

大概就是从这时开始,我确信我未来是不会学理科的。

所以,小卫同学的故事算是圆了我年幼无知时的成为理科生的梦想吧。(*/∇\*)

 

在高中学历史的时候,有讲过一个理论——任何一种制度的诞生和消亡都不是一蹴而就的,而是一个漫长的过渡的过程。在它诞生之前,必定有初步萌芽的迹象,而在它消亡后,也会时不时有几次复辟的回潮。

类比到理科生到文科生的转型,也是这样子的。

我差不多是在高中的尾巴上放弃了成为一名理科生的念头,但爱上文科的时间点,则要再往前推几年。

我预初、初一时学过两年多的国学。那时也真是幸运,在整个社会大环境都是很功利、很急躁的背景下,居然会有一群高智商、高修养的知识分子愿意赔钱去办国学相关的补课机构。当时有很多复旦的博士生们来和我们讲文言文,讲诗词歌赋……那时候,在其他的家长眼里看来,我们家简直是个异类,居然会浪费钱、浪费时间去学这种“自由而无用”的知识。

到初三的时候,不知为何,我突然创作欲爆发,在本应最忙碌、最专心学习的时候,分心写了不少东西。当时,我妈特别骄傲,每次我一写出新文章来时,她都会特别激动地发到她的朋友圈里。因为种种累积效应和滚雪球效应,她发的次数越多,收获的点赞数和评论量也就越多,平均每次都会有70-80个赞和留言。那时,我还不会用微信。班上很多同学就通过我妈的朋友圈来了解我创作的最新动态。我总觉得我好像不知不觉沦为了我妈的骗赞工具。

后来中考的时候,我语文超常发挥,考了意料之外的140+,于是幸运地考上了我们市最好的高中之一。在高中分班考时,我去了人文班。当时,其实我还是不清楚自己未来要从事什么,或许是因为“人文班”这个名字给了自己心理暗示吧,平时总暗示自己应该是长于人文,集文学历史哲学于一身的。虽然我们班一直喜欢戏称自己为“高三理科班”。(笑)

高一的时候,我报了学校卓越学院的大学先修课,《中国通史》。那个班好像也就五六个人,但老师是把我们当大学生来教的。他第一节课就给我们开了很多书单,我也逼迫着自己读了几本艰涩难懂的、学术味比较浓的书。感谢那时执拗固执的自己,上了大学之后,我有次和人聊起说“《中国古代简史》真是我有生之年读过的最难看的一本书,不过我居然把它读完了,此后,再读什么书都变得一目十行了。”

转折点是在高二,那一年,我幸运地当上了学校文学社的社长。平时的社团课除外,我也体验了一把当主编的感觉——在考前熬了一个礼拜的夜,带着社员们编辑出版了两本刊物。受文学社同学们的影响,我也开始写起了同人文,学会了在lofter上发文,也有幸认识了很多写手大佬和画手太太们。

在外界一次次的刺激和强调下,尤其是在“社长”这个名号之下,我真正认同了自己是个妥妥的文科生这个身份。

再后来,我很幸运地去北京参加了历史营、人文营,又在高考结束后去考文科类自招考,再一次确认了我是真的爱人文的。

这样看起来,我是不是特别分裂?我前18年的人生是由两根线像编麻花一样编起来的——一根理科生的线走向消亡,伴随着另一根文科生的线一点点冒出来。

这么说的话,阮思秦可以看作我内心里的那个文科生的一面,而卫冕则是我未能实现的理科生梦的化身。

这也顺带解释了为什么他们俩一见如故,为什么他们的爱情还算是比较顺利的,为什么没有男二女二出来搅混,为什么他们之间更多的是“彼此成就对方”。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啊。

柏拉图的《会饮篇》里曾写过一个很有趣的小故事,说人本来都是“两体人”,有两个脑袋,四只胳膊,四条腿。但是因为人太聪明、太傲慢了,众神之王宙斯就把人劈成了两半,以给人类教训。这样一来,许许多多的“半人”就不得不到处去寻找他们的另一半。阿里斯托芬说,这便是爱的起源。

关系并非始于初次相遇之时,事实上,从他们诞生之日起,他们的关系便产生了。所以说,爱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寻找另一个个体,而是与另一个已经是“另一半”的人重新结合。而这寻找另一半的过程,其实就是寻找遗失的自我的过程。这一切都在于人类的天性:我们本来应是完整的,对于那种完整的希冀和追求就是所谓爱情。

所以,这阴阳合体、灵肉合一之事就变得水到渠成了不是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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